2023-04-24 09:41:59
朋友孩子因为感冒在盐城滨海玉龙路的卫生服务站挂水,在挂到第二瓶时突然呕吐,脸色发黑紧接着陷入休克不省人事。诊所赶紧报了120将孩子送往县院抢救,当时吓得她惊慌失措失声痛哭。
经县院抢救后孩子已无生命危险,经诊断属于药物过敏性休克(当时挂的头孢)。事情发生在5月13日上午九点左右,事发至今已有一星期,当时玉龙路这个诊所出的医药费,但是现在孩子情况还未稳定(前天晚上又出现呕吐症状),这诊所就不愿意在出钱治疗并让其出院,家长现在只好自己花钱治疗。当时是位大约三十七八岁的女医生给儿子开的药,在出事后去诊所索要处方和为挂完的水,但是遭到诊所一方的拒绝。
?孩子受到的伤害该由谁来赔偿?朋友一家人到现在都还惊魂未定,尤其是家里老人更是吓得不清!求给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