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09:41:59
理性电台购物 电台购物几乎可以等同于电视购物,总是用“甩货、抢货、断货”等夸大的宣传语来推销产品。一旦成为他们的消费者,就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广告中的商品与现实商品存在较大差异,而承诺的退货售后服务往往成为空头支票;二是利用快递公司先付钱后验货的特点耍诈。一旦交钱,货物出现问题后,快递员不负责,只有找商家;三是隐藏地址及委托生产。不向消费者透露公司地址,一些电视购物公司连注册的地址都是假的。在整个链条中就出现了三方:销售者、生产者、广告发布者,。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为此,盐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电台(电视)购物时,要理性,千万不要贪小便宜,也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要太轻信商家对产品质量的宣传。在购物过程中一定要确认是哪家电视台播出的广告,并保留好购物凭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收货时发现有破损、瑕疵,应拒绝签收。发现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