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09:41:58
本人于2016年7月16日在本市东方玄武国际大酒店预订了十间标间,于2016年7月17日晚上十一时许到前台续房,十一时三十分左右进入该酒店917房间洗澡,于次日凌晨30分左右离开该酒店回家,期间本人老婆洗澡时将价值3万余元的婚戒以及发夹放置于面盆旁未带回家,9月18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到房间拿东西时发现,酒店在未经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917房间当作退房处理并将我房内物品全部拿走,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已调取监控,监控显示期间共有三人进入我房间,现服务员已承认拿我老婆的发夹但由于戒指价值不低,其否认拿走戒指,多翻交涉无果后我选择报警处理,警方碍于酒店老板势力,未做出实质性的处理,,反倒责怪我方无理取闹,多次动用特警,我暂且不谈警方在这里面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就从酒店经理蛮横的态度可以看出里面的不公,本人作为普通老百姓,现在是投诉无门,只能选择向广大网友求助。希望可以还本人一个公道,本人一直相信我们是法治社会,凡事都要公平公正处理。警方多次要求我们协调处理,我方也多次前往新区派出所进行协调,而酒店方却一而再再而三得欺骗警方,一次次得爽约。可见其根本未把警方的话当回事。即使再这样的情况下我还是坚信天网恢恢。希望有关部门作出公平公正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