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09:41:58
事情经过:本人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海尔冰吧,2015年1月10日下午15:33分,江苏百成大达物流有限公司有电话打来,说冰吧己到,要签收。我说我人在南京,来人电话说必须在今天17:00前签收,不然就拖走,无奈之下,让人代签。 1月12日回家,打开箱子检查,发现冰吧侧面一个大的凹坑和一条很长的划痕,随即和店家联系,店家立即和江苏百成大达物流有限公司联系,回复己过时效,不答应任何处理。后我又主动和该物流公司业务人员(1月12日下午14:30分、电话0515-89804198)及负责人刘先生(1月12日下午17:07分、电话18068996062)沟通,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回复。 几点看法:1、江苏百成大达物流有限公司认为过了时效,时效为签收后4小时,但作为消费者应该有这个知情权,为何不告知?2、签收时为什么不提醒消费者开箱验货?3、签收不是本人签收,但有人签收就开始默认时效,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责任都是消费者的,这是一个负责任企业的所为吗? |